赵宁洞悉人情,知道眼下的刘新城可能怒急攻心、暴起伤人,一直注意着他,眼见对方挣脱衙役,便上前一步,一脚蹬在刘新城腰眼上,将其踹翻在地。
他现在是御气境后期的修为,这一脚势大力沉,刘新城当即闷哼一声,只觉得肾脏好似已经炸开,痛得五官变形、汗如雨下,趴在地上再也动弹不得。
这一幕让围观百姓又是一阵怒骂,指责刘新城无法无天,也有不少人大声为赵宁叫好。
经过一番审问,庞升最终依律判了刘新城流放之刑。这当然不符合百姓预期,纷纷叫嚷庞升徇私枉法,像刘新城这种人就该被立刻砍头。
赵宁心如止水,形势发展到现在,刘新城被判什么罪已经不重要,只要庞升断了刘氏的人有罪,这就开了一个头。有了这个开始,后面的事就会水到渠成。
再者,无论刘新城此时被判什么刑,赵宁都不会让他活下去。
就在情绪没有得到充分发泄,心中愈发不满愤怒,不愿立即散去的百姓们,大声吵闹着要庞升重判的时候,京兆府大门外,再次响起了隆隆鼓声。
咚、咚、咚,一声接一声,一声比一声大,如春雷。
庞升脸色一变,忙向大门处看去。
二堂里的刘氏大长老,正打算离开,听了这鼓声,猛然间心惊肉跳,顿住了脚步。
百姓们则是精神一振,兴奋而又带着某种莫名的浓厚期望,相继回头。
鸣冤鼓,再次被敲响了。
第一百章 交锋(4)
在众人的瞩目中,被两名衙役带进来的,是一对头发斑白的老夫妇。他们手里还牵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儿,乌溜溜的大眼睛里透着紧张与害怕,一直躲在老妪的身后,抓着对方的衣角。
听罢衙役的禀报,庞升好歹松了口气,对方身边没有赵氏、魏氏的人跟着,也没有都尉府的人护送。
有新案子是好事,只要能赶紧转移愤怒百姓的注意力,让他们不再关注对刘新城判决的不满,心中激愤的情绪有地方发泄,庞升就不介意把新案子的被告重重处罚。
“这些无知的刁民哪里懂得什么律法,一般主家打死了下人,只要随便给下人安个罪名,表明下人有危害主家的过错,也就是罚钱了事。流放之刑已经是顶天严重的处罚了,一般根本不会这么判!这些愚蠢的百姓,还真以为这世道是公平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吗?
“殊不知现在是儒家治国,又不是法家主政,皇朝律法条文首先维护的就是权贵地主的利益!也罢,跟他们说这些他们也理解不了,如果这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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