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我来的那地方没什么好东西吃,基本上除了肉就是肉,一年到头也很难见到正经蔬菜,普通人家若能喝上茶,那就是顶天的享受。
“一壶茶水,我们会喝七八道,等到茶叶完全没了味道,我们还会将茶叶吃掉。
“还是燕平城好啊,繁花似锦真不是说说而已。一桌子菜,能有五六种颜色,一种肉食,能做出七八个花样,哪怕不喜欢这些,还有各式各样的糕点。
“这里的酒也好,没有一点儿异味,喝酒的时候还能听听音律,吟几首诗词——虽然我不大听得懂,但身处其中,还是有飘飘欲仙之感。”
忽尔巴说得兴致勃勃,庞琦听得不屑一顾。在他眼中,忽尔巴就是个土包子罢了,粗鄙、胸无点墨,没有才学,毫不文雅,毫无层次,跟野兽差不多。
若非利益有勾结,他根本不可能降尊纡贵,跟对方坐同一张桌子,听对方胡扯这些。
据忽尔巴之前自我介绍,他祖上是猎户,打小就在山中狩猎,所以虽然身在穷乡僻壤,但靠着出众的技艺,倒是不缺肉吃。
这样的人竟然能得贵人赏识,混成苍鹰帮帮主,实在是命好到了极点。
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人到中年的庞琦洞悉世事,很清楚人生在世,什么好都不如命好。
他如果是家主嫡子,不是小妾所生,现在也不必活得这么辛苦。
但也仅此而已,在庞琦眼中,忽尔巴一辈子也不可能成为贵族,到死都是个乡巴佬,骨头渣子都是粗的。所以在忽尔巴面前,庞琦一向自觉优越感十足。
不大想听忽尔巴说这些闲话的庞琦,再度左右看了看,打量店里的陈设与门外的街巷。
这饭铺实在是鄙陋,有些疙瘩角落里的陈年灰尘都没打扫干净,柜台上也黑一块红一块,不知道是什么污秽,看得他直犯恶心。
旁边角落桌子前的一个壮年汉子,一看就是底层百姓,不是农夫就是苦力,这不仅是因为对方的衣衫粗制滥造,那副面相那种神态,就是个苦哈哈的庄稼汉。
敦厚,朴实,内敛,也必定鄙陋、愚蠢。
辛劳的生活,倒是让他肌肉不少,身材不错。
也是个饭量大的,吃空了三个面碗,还在吃第四碗。
注意到庞琦的目光,忽尔巴呵呵一笑,“素面吃得再多,也扛不住饿,他需要一点肉。”说着,竟然招呼柜台后看账本的掌柜,“给他一碗羊肉。不,两碗!”
掌柜虽然不解其意,但也依言照办。
等到羊肉上桌,那个五官普通的汉子犹豫了一下,向忽尔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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