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曹豹酩酊大醉,却还是硬撑着让人扶他到了曹清的小院。
“清儿,为父此生碌碌无为,唯有两件事,为父是做对了。”
曹豹看着貌美如的女儿,心中感慨万千,满心的欢喜和高兴:“第一件事,便是当初追随先主陶公,北上徐州,为其掌管丹阳兵。”
“这第二件事……”
曹豹说到这里,突然没了声音。
曹清吓了一跳,赶忙去看,发现原来自家父亲已经醉死过去了。
曹清哑然失笑,吩咐侍从抬着曹豹,亲自将他送回了卧房,并为其擦拭面庞,更换睡衣后,这才离去。
曹清却是不知,曹豹此时在梦中又一次见到了刘封,而且还是刘封上门拜访那一次。昏睡中的曹豹嘴角慢慢勾了起来,满面红光,也不知道梦到了什么,竟十分开心。
使团将彩礼移交给曹、糜两家,至此,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接下来,就是刘封亲自前往两家迎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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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大汉帝国的西南部,在一片崇山峻岭之中,一支队伍正在行进。
这些士卒十分精锐,装备更是堪称豪华。
全军上下每人一套皮衣皮裤,两双皮靴,一条毛毯,全身轻便的皮甲,队伍中虽然没有大车,却是有许多牲畜和小车。
西南马匹身材矮小,冲锋力和驮力均不怎么强,但耐力却是极好,而且擅长走山路。
整个队伍中带上了大量的西南马匹,以及骡子。
这支队伍的队长年纪轻轻,皮肤白净,气质儒雅像个书生多过将军。但只有那双充满智慧的眼神中,时不时闪过对建功立业的渴望,才让人意识到他绝非寻常儒生。
此人正是陆逊。
他这一路精锐完全是用钱砸出来的,他们身上的皮衣、皮裤和皮靴,耗费了交州大量的财帛。
不仅仅是用雪盐、霜、香油、纸张、铁器等珍品换回来的皮革全部砸了进去,还动员了大量的妇女专门负责制作。
这个年代的制衣、制靴可都是极为麻烦的事情。
大部分人可都是穿的草鞋,许多小士族、小豪强,出门在外也是穿的草鞋,只有正式场合才会换穿布鞋。
原因不仅仅是因为制作起来相当繁琐,而且还相当容易损毁。尤其是皮靴,制作难度更要高于草鞋和布鞋,所幸在东汉时期,皮靴已经十分常见,并不算什么稀有宝贝了。
为了满足先锋军的所需,蒯越在这一年中,动员了两万妇孺负责制作布鞋、皮鞋、皮衣,并征收购买了大量的毛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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