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不是老板,也是大股东。 从原料采购,餐饮收银,进销存系统,佣金模式,房租房东合作入股,装修宣传等等。
一系列命脉,都掌握在吃了么手里,合作个屁啊,哪怕偷偷私下合作,回头原料消耗一查,你自己吃了?
之所以选择从石记食味鲜开始,更多是因为出于现实角度出发。
第一是大众餐饮店涉及的数量更多,更繁杂,还因为每个店都是不同的老板,谈起来天长日久,人家还未必愿意合作。
第二点,吃了么人手不够多,管理团队建设没到位,餐饮店计划前期核心,除了前端工作,采购环节也非常重要。
这里面涉及的资金安排,很容易滋生各种问题,大城市的菜贩子,可不是自家种菜拿出去,卖掉换钱那么简单。
再加上最重要的一点,房东谈合作入股,最起码要保证一点,那就是拿到手的收益,不能比目前低。
最简单的例子,房东有个60平临街商铺,现在租给餐饮店,每个月收租6000。
吃了么谈合作入股,照样6000是不行的,因为公司合作,要缴税啊!
起码要保证人家税前八千以上才行,这一点,吃了么已经预计到,并在上午大佬视察时,做过单独汇报。
大佬略微一问,非常感兴趣,同行的其他部门领导也很开心啊!
支持,必须支持!!!
这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啊,通俗点讲,假设原本有一万家门店出租,每个月房租收入三千万,一年3.6个亿。
但这部分,它是基本不缴税的,尤其是个人房东,不申报就没人查。
现在吃了么执行这个计划后,是公司经营行为,哪怕按税收减免,个人房东以投资入股,折算成本。
那每个月20%个人所得税,和减去成本(即房屋购买价格做商用每个月成本,大致是这样,具体实施认定更繁琐)的利润部分,是不是得按时纳税?
再加上门店经营收入,又是一大笔税收,谁会嫌钱多?
当然,具体按额定还是差额征收,收多少比例,都还需要双方反复讨论修改,收多了,吃了么无利可图。
收少了,相关部门也不乐意,看玩笑呢,这一万家店,再差一个月也能贡献上千万吧?
一年下来就是上亿,再加上上游采购菜品要开发票,下游吃了么订单税收收入,光魔都一个地方,做好了一年三五个亿都有可能。
更别提吃了么总部就在魔都,届时发展起来,搞不好能做成民营企业税收前十。
画大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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