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举开考,似乎一切争论已经尘埃落定。
然而,事情并没有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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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举按科目试,分举试(初试)、进试(复试)和殿试,均在京城举行。
如按贡举惯例,初试为州试,应在地方州府举行,州试后才是入京的复试,称为省试。从以前的制举来看,因应诏人数少,所以考生也多半不在地方考试,而是直接进京应考,在秘书阁阁试后即由皇帝殿试策问,流程相对简单。
但新制举实施后,由于应考人数激增过万,礼部便提出按贡举惯例办:先州试取解后再入京省试。
这个提议却被名可秀否决。
“新制举十五科目,涉及农、商、工、天文、地理等诸方面,州府可有合适考官?”
她话中这“合适”二字,大有文章。
制举改革后“杂学”科目居多,熟悉贡举的州官未必通晓这些科目,或者不屑于通晓,在评选时就难免指鹿为马,或仅凭印象取人,达不到选才目的。
这是名可秀一方面的顾虑,另一方面,她预料到制举诏令颁布后必会引起强烈争端,在这种情况下,若先由州府取解,无法避免地方官员不会歧视商、匠籍考生,并暗中做手脚进行排斥!
基干这些考虑,她采用了首期武举的做法,将考生集中在京城考试。
其中,正副主考官由朝廷指定,主司为宰相丁起,副司为礼部侍郎周紫芝、御史中丞赵鼎、吏部侍郎叶梦得;除了正副主司外,根据科目不同又设执行考官。
执行考官必须通晓该科目,面向六部、各司监、地方州县公开选拔,不限官职、资历,均可自荐,由政事堂会同礼部按条件精选后,在三月中就集中到京城进行考前聆训。
“集中京城考试有两个好处!”
名可秀对丁起、宋之意道:“一是有利于对考官监督,保证科考的公允;二是这道制举诏令颁布后,必会引起争议甚至反对,这些考生如分散在地方州试,难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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