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道:“别的皇庄附近百姓们都过的好赖不说,起码他们不觉得挨着皇庄有什么好处,如果你能办到,带着他们一起发家致富,以后谁提起皇庄,还会诚惶诚恐?恐怕巴不得皇庄开在自家地头上呢!”
明朝是有皇庄的,就是皇帝的私产。
明代皇庄除皇帝庄田外,还有皇太后及皇太子庄田。
这都是皇家庄园,田地,所出产的东西和所收入的钱财,专门供给宫里的主人用。
皇帝的庄田是由皇帝委派太监经营的“自行管业”的土地。
收入的皇庄子粒或皇庄子粒银,都由管庄太监直接掌管,由宫廷自行支配。
皇庄土地来源较多。其中主要有原属国家官田的牧马草厂地,夺还勋戚的庄田,侵占的民田,“奸民”向管庄太监投献的部分官民田地,未就藩的王府辞还地等。
皇庄所占土地的数目无完整记载,因为数据一直在变。
皇庄的分布,主要集中在北直隶的顺天等八府。
尤以顺天、保定、河间等府为最多。
京城之地,皇庄有五,共地一万二千八百余顷。
这个数据,绝对真实!
要不怎么说,京郊土地贵呢,基本上皇帝家就占去了一半,剩下勋贵家再占去四分之一,四分之一在普通百姓手里... 也不能算是普通百姓,可能是谁家小妾的娘家,哪个便宜小舅子的母家等等。
然后四分之一才是流动的,可以买卖的,那也是高价!
就像他给吴新月准备的二十亩土地,就是分开的,一个十亩,一个十亩,不在一起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