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律师有一个前提,那就是韩国国内的律师,且不能是那种名气太大的律师。至于汤姆森这样的律师,他真的不敢招惹,除非是在确定自己掌握着百分之百胜算的时候。
但问题是,今天他在这里的所作所为,半点都不符合法律法规,他的手里并没有安如松参与违法活动的证据,也没有法院开具的搜查令,更不可能有法院授予的没收ngn资产的授权。
按照正规的程序,他只有权要求安如松配合调查,而且,还应该提醒对方可以要求律师在场。
看着汤姆森走进办公室,与安如松微笑着拥抱。在看看那几个老外,对着那些被砸烂的电脑显示器又是拍照,又是录像的,白高明只感觉头大如斗。
他知道自己今天是真的惹上麻烦,踢到铁板了,尽管他现在还心存侥幸,觉得自己不太可能丢掉检察官这个职务,但估摸着脱一层皮是免不了的了。
但是不是说这个安如松毫无背景,只是与赵景胜兄弟俩有些关系吗?为什么汤姆森这样的律师会参与进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