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搏一搏。”
这很地堡。
闻夕树不好多评价什么,不过这个时候,第五位队友吐槽道:
“什么话,什么话,什么叫享福的就永远是享福的?本少爷不也来诡塔证明自己了么?呵,我会让你们看看,什么叫优秀的人,到哪里都是优秀的。”
穿着双排扣西装,梳着大背头的男人,用一种非常有底气的口吻说道。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叶凌风,鄙人略有家资,在第六层小有产业。自认虽然比不得六大家族,但在财力上,绝对也不落下风。而我,就是叶氏集团的持有者。”
叶凌风这几乎把闻夕树的吐槽欲望都给勾起来了。首先,在地堡很难有类似前世里一些首富的经历,其次……
闻夕树发现了,叶凌风的手很粗糙。
这不是一个大富豪该有的手,叶凌风虽然外形帅气,但并无那种养尊处优下的气质。表演出来的傲气,有点用力过猛。
而且……那身西装廉价感很重。闻夕树并不拆穿,男人在外面,身份都是自己给的。
叶凌风继续说道:
“我高二那年,就已经实现了财富自由,靠着家里给的一百万功勋点,建立了我自己的商业帝国。如今我的人生,已经没有太多能够让我快乐的事情。”
“我想,是时候征服三塔了。”
闻夕树忍不住要鼓掌了。
有一说一,不管是刚才那个童脸狼,还是这个叶凌风,闻夕树都不讨厌。毕竟和这种人组队,挺欢乐的。
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也是一种幸福,或者说,也是一种苦中作乐的手段。
第六位队友是个盲人:
“我瞎了,不想活了。你们叫我瞎子就好。”
没有多余介绍。
闻夕树倒是在恶补地堡历史的时候,得知过一段这般的过往。
据说地堡曾经压抑的底层生活,引起了一阵“自我毁灭”的浪潮。
曾经出现过一个邪教,教唆所有身体残疾的人去自我毁灭。
而毁灭的方式,便是前往诡塔。
瞎子戴着墨镜,面无悲喜,颇有一种哀莫大于心死的意味。
通常这种人都是有故事的,但闻夕树并不在意别人的故事。
第七个队友,也是最后一个队友,队友的身份,是诡塔的常客——犯人。
“我这身囚服,你们应该知道我的身份了。我叫塔姆,这个任务,你们最好别拖我后腿。”
七个人,算上闻夕树,刚好八人。
闻夕树现在觉得,这次探索应该会很有趣。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7页 / 共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