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程很长,柴军从早上七点多就开车赶赴江南市,一路上显得有点无聊,甚至副驾驶座上的王广都眯了一觉。
期间王广跟柴军也聊了一些往事,回忆了一下大学时期的一些有趣事情,当然包括不少老同学的追忆。
大学时候他们宿舍里四个人,都是属于那种关系很好的,一宿舍四个人,柴军,王广,狗子赵松,还有小胖子徐方。在大学期间,经常听说隔壁几个宿舍发生一些‘狗血’的事情,比如说宿舍里的谁谁谁因为互相看不顺眼,打起来,又谁谁谁因为劈腿舍友的女朋友,而互相撕逼之类的。
或许是因为他们宿舍几个人,都是家境差不了太多的那种中产阶级,没有特别有钱的,所以性子都相近,所以关系处的很融洽。
而范围离开他们宿舍的话,谈到一些奇葩的同学,王广话也多了起来,说道:“这次来聚会的,人好像也不算很多,原本咱们班里四十多个人,这次来的也就二十个出头。”
柴军点了点头:“的确,毕竟大家都是毕业工作了,有些人的工作地点离着江南这么远,而这次也只是周末两天时间,赶不过来也情有可原。”
王广笑了笑,说道:“不光是这个原因吧?”
柴军稍稍一愣,问道:“还有什么别的原因吗?”
王广随即回道:“你忘了我告诉你的了?这次的同学聚会,是由刘思城发起的!他是什么人你还不了解?”
听到这里,柴军脸上泛起一丝无奈的笑意。的确,刘思城这个人呢,在大学里还算是一个‘名人’了,不光是因为当初他一直自诩富二代,后来被证实家里也不算多有钱这事,更是因为他一直就是那种特别喜欢出风头的家伙。
什么集体活动,他都争先恐后的参加,甚至以自己为他们班里的老大,自诩为班级的领军人物,但偏偏这家伙又是那种情商和智商都不高的家伙,往往都会弄巧成拙,所以基本不得人心,甚至跟很多同学都闹过矛盾。
当初那个宿舍劈腿舍友的传闻,就是他的杰作,柴军也是道听途说,是这个家伙上了他宿舍舍友的女朋友,而后两人因此大打出手,闹得很僵,甚至后来那个舍友直接搬离了他们宿舍。
这个刘思城,也就是有一撮兴趣相投的狐朋狗友,稍微拥护他而已,但是在整个班里,整体而言他的名声不怎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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