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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望月笑了,“是。”
他一张清俊绝伦的脸上,笑容温柔的一眼就能让人看出,他对女朋友有多喜欢。
孙艺脸上的笑容淡了,“那巧了。”
她没想到自己用了个小心机,竟然试出这样的结果。
好色是人的天性。
她很喜欢他。
自从在美国一个聚会上见到时望月一个人坐在黑暗的角落里,孤寂却好看的犹如暗狱来的神使,当场就对他起了心思。
后来也明里暗里对他示好过,对方却一直很冷淡。
上学的时候,两人交际本来就不多,他有意躲避,她还真想跟他发展点什么,也很困难。
甚至,今晚见面,他都没有认出她。
她其实是不相信他不认识他的。
她孙艺是谁啊?
美国留学时,是留学圈里鼎鼎有名的人物,回国了也是国内知名的名媛千金。
但她又隐隐觉得,他可能是真的不记得她了。
因为他长得过分好看,在美国上学时,无数女孩企图想跟他发展些什么,但和她一样,都铩羽而归。
她们都说:
“他的心是冷的,眼里只有学习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