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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克和一名印裔探员坐在一辆福特轿车里。
卢克坐在驾驶室的位置,自从当上副队后,卢克执行任务就很少再开车。
卢克打量着旁边的印度小子,对方还戴着一副眼镜,看起来有些腼腆:“你叫什么名字?”
“sir,我叫阿米尔·汗。”
“你在开玩笑吗?”这刚好是卢克喜欢的一名宝莱坞男演员,也是卢克唯一喜欢的印裔男演员。
印裔探员用右手推了推眼镜:“no,我明白你的意思,我和他同名。
事实上,我很喜欢他的电影,他的每部电影我都看了很多遍。”
“ok,我原谅你。”
“sir,你真幽默。”
“你来fbi多久了,什么级别?”
阿米尔·汗说话的同时,手也跟着比划:“我是去年加入fbi的,我只是普通的探员。”
“那为什么你不开车?难道你觉得我比你更熟悉纽约的街道?”卢克语气中带着一丝不满。
“抱歉,我不擅长开车。”
“那你擅长什么?电脑?”
“no,我知道很多人都对印裔人有固定的印象,习惯将我们和电脑、软件联系起来,但我一点都不擅长电脑,也不喜欢。”阿米尔·汗的手来回比划着说道。
卢克问道:“你很喜欢说话的时候做手势?”
“没错,被你发现了。”
“所以,你到底擅长什么?”
“犯罪侧写。
我是一名犯罪侧写师。
我毕业于斯坦福大学,我有两个博士学位和三个学士学位……”
卢克打断了他:“你很厉害,但是,为什么一个侧写师也要来盯梢?”
“是迈克尔·杰特的意思,因为嫌犯的特征都是通过推测,没有切实证据。
所以,迈克尔·杰特希望我能给嫌疑人莫绍雄做一个侧写,看他是否与凶手的行为和心理特征吻合。”
卢克对侧写师这个行业还挺感兴趣:“那你现在看到嫌犯的住处,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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