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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程陌又浪又yin荡地瘫软在自己身上求干,魏予彻满意极了。
这个人是他的了,除非魏予律亲自出马,否则再也没有人能从他手上抢走程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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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在一起……?你……你的在一起……跟我的在一起意思……一样吗……?」
通红着眼睛跟鼻子,程陌显然对于他刚刚说出口的「我早就知道跟你在一起会很麻烦了」表示严重怀疑与不信任。
「……单一性伴侣。」
魏予彻又叹了口气补充,显然对于自己的坏名声也是感到颇为无奈,夜路走多了真的会遇到鬼,但是遇到像程陌这样可爱又纯良的小鬼他也只能认了。
「……具备……具备法律效力的那种吗?」
程陌继续问着,不哭了,脸开始有点红。
「不具备。目前我们的室友关係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同居,就算真的同居也没有任何民事结合条文做保障,也许等到《多元家庭民法修正草案》在立法院通过,保障同性同居的民事结合条文才有可能提出。」
讲到专业魏予彻就不得不打枪程陌了,毕竟魏予彻确实提不出任何具备法律效力的承诺,即便他想也不能。
「那要是等到、等到草案通过了呢?」
然而程陌听完他的专业解释非但没有不高兴自己不出言哄他,反而小声地开口,手指头在棉被上搅来搅去的,脸红得能滴出血来。
这个问题问得有点傻,但是魏予彻喜欢。既然程陌真心诚意地发问了,那魏予彻律师就大发慈悲地告诉他:
「通过了,想同居还是想结婚……你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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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律师视角就写到这边了,字数比我预想的多好多……(喷泪
五月初会有两週不在台湾,笔电会带着,更新不一定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