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屋终于能休息休息了。
休息好了天也黑了,晚饭秀兰简单的给煮了个鱼丸热了几个包子,然后煮了一块猪肉。
就放了几片葱姜,加了一点料酒,煮好之后切成片端到桌子上,这块肉是七分肥三分瘦。
林恒先直接吃了一片,没有一点腥味让他十分满意,这橡子没白喂。
又夹了一块蘸酱吃,那味道就更加的棒了,吃了还想吃。
“这个肉肉好吃。”晓霞尝了一块也连连点头。
“这个肉别送人了,咱们自己吃,要送人就送野猪肉。”
秀兰吃完了后说道,这喂了橡子的家猪根本不是野猪能比拟的。
“那肯定,这可是好东西。”林恒点头。
三人吃完了饭,稍微消食就上床休息了。
第二天一早,吃完早饭林恒将自己之前放在石灰中脱脂的毛笔尖拿了出来。
这些天,他也将毛笔的笔杆准备好了,五根是自己做的,用的是后山砍伐的紫竹。
还有五根是买的笔杆,木头制作而成。
他小用陶炉子熬制了一些鱼鳔胶,然后将毛笔一一清洗,经过梳毛、整理等一道道工序,最后合拢制作成一个漂亮的毛笔头。
将笔头根部用线捆起来,然后修整笔尖使其达到最好的书写状态,而后蘸上一些鱼鳔胶挂起来就算是初步制作完了。
等笔尖晾干之后,他再蘸上一些一些其他的胶水,将其安转在笔杆上。
至此一个全新的毛笔就制作完成了。
林恒用开水将笔晕开,磨了一点墨水写了一篇《寒窑赋》。洋洋洒洒六百字写下来,他满意的点了点头:“不愧是全都是选自黄鼠狼尾巴的最好毛发,就是好用啊。”
“老婆,你要不要试一试?”林恒看着秀兰说道。
“我又不会写毛笔字,不过你做的毛笔很好看,我觉得应该也好写。”秀兰眨眨眼,拿起笔轻轻写了写,但分辨不出好坏。
“我教你。”
林恒笑着握住秀兰的手,教秀她写毛笔字。
“好了,我锅里水烧开了。”写了一会儿,秀兰出声说。
“好。”
林恒松了手,然后又爱不释手的自己写了起来,写完了后他将笔挂起来,看了看旁边的墨块自言自语道:“好笔有了,还差好墨啊。”
他决定等有时间了,自己制作从古代流传下来的桐烟徽墨,他上辈子就自己捣鼓过。
现在等有时间了也做一点,可能没啥意义,就是取悦自己。
将做好的毛笔小心的保存起来,他走出了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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