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人,那她应该实实在在地为此庆幸才对。
——毕竟自己招惹到的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靠自己杀出一条血路的大魔王。
但还有一个问题。
跟陈锦之打电话的那个时间节点,她说后天录制节目,那其实也就是今晚。
但节目录制到正式播出也还有一段时间。
在此期间,舆论会不断发酵。
陈锦之没法还手,可以还手的公司方已经确定选择了装死。
苏成意还没有腾出时间来思考对策的时候,现成的机会忽然就又摆到了眼前。
辩论社社长邓一舟宣读完规则之后,转身站起来。
黑板上原本用彩色的粉笔写着“欢迎新同学”,他抬手无情擦掉,重新写上:
“辩论主题:洞穴奇案中杀人者是否有罪?”
看到这个题目之后,来参加面试的新生之中就泛起一阵不轻不重的波澜。
“洞穴奇案”是一个在法学中非常著名的虚构案件,是法律规则与道德伦理极为激烈的一次碰撞,被誉为“法理学经典”。
坐在这里的人多多少少都对其有一定了解,苏成意也不例外,他曾经阅读过许多关于这桩虚构案件的资料。
邓一舟拍了拍手上的粉笔灰,开始宣读背景介绍:
“五名探险人被困于洞穴之中,并得知无法在短时间内获救。为了维持生存所需资源,五人约定以掷骰子的方式,选出一名牺牲者,让另外四人杀死他之后吃掉他的血肉。
成员威特摩尔是成员中最早提出该建议的人,但在掷骰子前决定撤回同意。
但另外四人仍然执意掷骰子,并恰好选中了威特摩尔为牺牲者。
获救后,此四人被以杀人罪起诉。请问,他们该被判有罪吗?”
苏成意在心里重新回溯了一下这个案件。
如果以他现有的资料来准备,他会选择正方立场,也就是主张有罪。
这和他自己的看法无关,仅仅只是针对辩论本身哪方更好打来选择的。
反方的每一个观点都有可能会遭到正方更有力、更有说服力的驳斥,而正方几乎不需要说太多,只需要抓住“生命至高无上”同时一直上道德价值就可以了。
邓一舟给了新生们五分钟的思考时间,然后继续说了这次的模式。
“今天收到通知来参与面试的总共有五位同学,这个人数有点尴尬啊,所以我们商量之后决定,不再抽签选择正反方。
大家自由选择立场,并进行时长三分钟的临场论述。
论述结束之后,其他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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